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摸底、调研,公开征集潜在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老大楼改扩建及锅炉房复建项目全过程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2、采购内容: 两个项目的工程服务类、施工类及材料设备等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基本情况:
2.1老大楼改扩建项目:位于南京市汉中路136号,改扩建总面积约12525平方米,投资规模约15000万元。
2.2锅炉房复建项目:位于南京市汉中路136号,复建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地下一层,深度约7.8米,投资估算约1156万元。
3、服务期: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为止
4、代理服务范围:(1)采购咨询、策划及培训;(2)组织采购需求专家论证;(3)发布采购公告等;(4)编制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5)组织接受投标及响应申请人;(6)审查潜在投标及响应人资格;(7)编制并发出招标及采购文件(含编制工作量清单及清单核准);(8)编制最高控制价(9)组织现场踏勘和澄清,并发放澄清、更改文件;(10)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采购人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开标、评标;(11)编制书面评标报告;(12)办理中标及成交通知书;(13)处理质疑、投诉等;(14)协助甲方与中标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5)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并将归档资料和相关文件及时送交采购人;(16)办理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公司介绍,联系人
1.1 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受到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
1.2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14号公告)》内机构(提供网页截图);
1.3 须在南京主城区(不含溧水、高淳、六合),有固定的评标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单位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3、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业绩1亿元(含)以上类似本项目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潜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体现本单位履约能力的其他资质或者证书等材料。
三、该项目人员配置
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列明清单,不够可添项。
(一)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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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 |
姓名 |
获取时间 |
是否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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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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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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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工程类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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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表扬、表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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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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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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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获奖表彰,业绩等列明
四、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明方案及证明材料,若没有,则标明“此项无”,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1.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获得的奖励、表扬、表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列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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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获奖证书 |
颁发部门 |
等级 |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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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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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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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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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获得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证明(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17年1月1日以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间以提供的发文或证书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本项目的公共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业绩1亿元(含)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公共建筑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合同。(提供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需能体现全过程咨询服务,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列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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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成交金额 |
时间 |
成交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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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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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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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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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说明: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附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按上述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报价。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等费用。
2、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按每个单项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基础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标准结算。
3、报价应是此公告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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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内容 |
下浮百分比 |
保底收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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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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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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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收调研资料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江苏省口腔医院新综合楼十三楼行政办公区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联系方式:025--69593206
注: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齐全,否则视作无效。
2.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参与资格。
3.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13日